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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申请人出具什么凭证?
答:经区房管局审核、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住保办)备案后,区房委办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具《天津市享受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以下简称《资格证明》)。
天津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泰安道15号 电话:(022)23310964 备案号:津ICP备05003485 天津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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