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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答: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家庭由户主或由户主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持以下要件:(一)本人身份证;(二)家庭户口簿;(三)《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或《特困救助卡》和“孤老、大病、四级以上(含)残疾”证明;(四)《房地产权证》或《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或原房屋置换手续或买卖合同等要件。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还须提供劳模身份证明和领取租房补贴储蓄存折。

2009-2-1 0:00:00

天津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泰安道15号 电话:(022)23310964 备案号:津ICP备05003485 天津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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