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
开始搜索
跳过导航链接
首页
新闻聚焦
办事指南
政策法规
群众信箱
中低价房源
关于调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提高低收入家庭从市场上租房的能力,更好地改善居住条件。经市政府批准,自2007年6月1日起,调整经济租赁房租金补贴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6月1日起,经济租赁房租金补贴标准上调25%。由原单人家庭月补贴200元、三人(含)以下家庭月补贴300元、三人以上家庭月补贴400元分别调整为250元、375元、500元。
  二、自2007年6月1日起,对已享受经济租赁房租金补贴的家庭,租金补贴金额按调整后的补贴标准重新核定发放;对新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按新标准执行。
  三、经济租赁房租金补贴的标准调整后,有关的申请审核程序、家庭收入认定方法和租金补贴发放管理等仍按《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管理办法》(津政发[2005]82号)和《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操作程序》(津房改[2005]408号)执行。
  四、各区房委办、拆迁办和拆迁单位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格申请审核程序,相互协助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九日


天津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泰安道15号 电话:(022)23310964 备案号:津ICP备05003485 天津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版权所有
跳过导航链接
列表
公示公告
全国、国务院各部委
政策法规
跳过导航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