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今年天津市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对住房保障的监管工作也全面开展起来。截至今年2月底,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已核查保障家庭6万余户,对其中不符合租房补贴保障条件的近千户家庭下达停发通知书,全部停发补贴,并追缴其多领取的补贴款84万余元。
2009年10月,《天津市住房保障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天津市已将住房保障政策执行全程纳入监督管理。市及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开展年度审核和实施即时监管,检索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和链接有关数据库,及时掌握保障家庭住房、收入变化动态,采取循环方式入户核查租房补贴受益户租房情况,对不符合住房保障标准的家庭启动退出程序,严格维护政策公正性,确保住房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在鼓励诚信申报的基础上,天津市、区住房保障管理和民政部门协同配合,建立起严密的监督检查体系,实现了申请家庭核查全覆盖,完善了住房保障退出机制程序。目前,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已核查保障家庭6万余户,对其中不符合租房补贴保障条件的近千户家庭下达停发通知书,全部停发补贴,并追缴其多领取的补贴款84万余元。经确认,对提供虚假证明或隐瞒家庭住房等情况骗取住房保障的,下达腾退住房和退缴租房补贴决定书,对于拒不腾住房和退缴租房补贴的通过司法执行程序清退,并将其信息纳入不良记录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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