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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展望2010保障性住房让普通百姓有更多期待 | |
2010-2-22 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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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房管部门了解到,今年该市将加快推进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保障模式。
据介绍,在廉租住房方面,该市将加快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2010年,2008—2009年中央投资新建的23.78万平方米(5334套)廉租住房项目将全部交付使用。新建廉租住房实行租售并举、产权共有基本住房保障模式。根据我市实际,房管部门将综合考虑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困难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基本住房保障建设标准、保障对象范围和租赁补贴标准。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全市将租赁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5元提高到8元。
在经济适用住房方面,推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由原来的“暗补”变“明补”,既旗县区政府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城镇居民的收入标准来确定保障对象。被确定的保障对象可以通过当地商品房市场自由选择落实房源后,政府按照限定的保障面积标准和补贴标准给予货币补贴。推行这种模式可以避免集中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选址时难以平衡低收入家庭生活、就业、入学、就医、出行、购物等诸多不便的问题。
棚户区改造是今年政府实施的10项民生工程之一,房管部门将加快制定出台我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相关优惠政策,按照年度实施改造计划,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基本住房建设。据悉,2010年全市计划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26个,改造旧住宅建筑面积244万平方米,改造后拟新建住宅664万平方米、6.5万套。政府参照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优惠政策出台“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政策,通过政府主导、依法拆迁、市场运作、综合开发的原则,组织实施“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采取在“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措施,对改造区内符合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实行就地安置。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投资。
同时,房管部门将继续完善基本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规范基本住房保障运作程序。认真落实离休干部住房货币补贴以及市本级财政供养人员购房货币补贴工作。进一步落实健全各级组织实施机构,建立基本住房保障规划、年度计划实施制度。逐步完善基本住房保障的财政支持制度,健全基本住房保障税收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税收政策。进一步完善保障家庭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切实规范申请、审核、公示、配租、出售等程序,确保公正、公开、公平。建立全市基本住房保障评价考核制度,加强对各旗县区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的考核;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切实落实各项补贴资金,根据工作程序,切实做好离休干部住房货币补贴以及市本级财政供养人员购房货币补贴审核、公示、审批和资金的发放工作。
该市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当前,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民生,也有利于增加投资、扩大居民消费,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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