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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内容

建金管[2007]22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07年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7]338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9月15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61%调整为2.88%。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二、从2007年9月15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59%调整为4.77%,五年期以上从5.04%调整为5.22%。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 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缴存 0.81 0.81

上年结转 2.61 2.88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59 4.77

五年以上 5.04 5.22


  

发布时间

2007-9-19 13:42 

副标题

 

备注

 
附件
由 系统帐户  于 2007-9-19 13:42  创建
上次修改时间: 2008-7-16 12:29 ,修改者: 系统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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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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