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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内容

  为规范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权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联合制定了《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办法已于2005年3月14日颁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请到政策法规页面查阅。

发布时间

2005-5-11 9:37 

副标题

 

备注

 
附件
由 系统帐户  于 2005-5-11 9:37  创建
上次修改时间: 2008-7-16 12:29 ,修改者: 系统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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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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